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| |
发布日期:2009-2-1 8:45:34 | |
按照中组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统一安排,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定于2月中旬进行面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参加面试人员名单(见附件1) 在报考我局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,确定了面试人选。 二、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《考录人员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2,需粘贴一寸电子版相片),以附件形式随确认邮件一并发送。 逾期未确认者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 三、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各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。 请考生于考试及面试当日提前30分钟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门集合。 地址: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(乘坐公交1、4、37、52、728、802路南礼士路站下,或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C口出即到)。 四、注意事项 1.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(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参加面试时),需提交以下材料: (1)应届毕业生: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报名登记表、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(加盖公章)、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。所有表格均需粘贴近期一寸彩色相片。 (2)社会在职人员:身份证、工作证、报名登记表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(加盖公章)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。所有表格需粘贴近期一寸彩色相片。 2.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组织考察时,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,将取消录用资格。 3.联系人:晏一茗 联系电话:86091931 国家广电总局人事司 二OO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2:考录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3: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安排 |